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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拆迁时如何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5 03:49:14 人浏览

导读:

地下室拆迁时是根据购入价格确定补偿金额。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是指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在生活实践中,拆迁补偿款何时到账是根据签订的补偿拆迁协议进行确定的。

  一、地下室拆迁时如何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1.被拆迁房屋地下室的补偿价格可以按照当初购买地下室的支付金额计算

  房子拆迁地下室一般是按购入价格进行补偿,或按室内单价的一半进行补偿。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2.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具体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二者结合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拆迁补偿款何时到账户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由当事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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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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