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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3 06:04:04 人浏览

导读: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的要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然后是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己即将到期的债权,并且该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

  一、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的债权亦同;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须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二、代位权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阶段

  首先债权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代位权行使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位权与撤销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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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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