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存在继承性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存在继承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5 11:46:58 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权不存在继承性,因为具备人身专属性,原则上只有受害方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侵权行为人已经签订赔偿协议,且受害方已死亡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赔偿协议。

  一、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存在继承性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的,原则上只有受害方可以主张,所以不可以继承。如果侵权人承担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后,受害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赔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根据哪些因素可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三年。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或与精神利益有关的特定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的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该种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