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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是否受到时间规定的限制和约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3 07:10:38 人浏览

导读:

放弃继承权会受到时间规定的限制和约束。放弃继承权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书面的形式以及口头的方式。

  一、放弃继承权是否受到时间规定的限制和约束

  放弃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国《民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这一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作出。继承开始之前,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因为,这时继承人只是具有一种期待权,即将来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因此,假如某些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曾向其他法定继承人作出过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没有重申这种意思表示,应当视为接受继承。而遗产处理之后,继承人当然不能再放弃继承。

  二、继承权放弃后如何恢复

  法律快车提醒您,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三、放弃继承权后能否不负担赡养父母的经济支持

  子女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同时使赡养义务消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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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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