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盗是否应由物业负责赔偿
导读:
电动车电瓶被盗小区物业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如果是由于物业未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障小区安全的义务导致业主车辆丢失的,则物业需要赔偿业主;
2.如果物业已经履行了物业合同规定的义务,尽到了保障小区安全的职责的,则业主丢车的,物业不需要赔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电动车属于盗窃一般物品的盗窃,按电动车的实际价格,电动车被盗即可能属于治安案件,也可能属于刑事案件。数额较大的涉嫌犯罪。认定是盗窃罪。
盗窃罪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不需要。需要派出所报案,重新补办车牌。车牌被偷不用注销,因为系统里面已经有档案,只需要去派出所报案之后重新去补办号牌。现在电动车只能上绿牌,标准越来越严格,符合环保要求的才可以上牌。补领号牌到当时的电动车登记点咨询,现在一般都是在车管所上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2008年7月底,老赵为上下班方便花1850元购买了一辆“盼盼”牌蓝色电动自行车。同年9月9日,老赵上夜班,他将该车停在厂区内的门卫室旁,当时门卫室有两名员工在
2008年7月底,老赵为上下班方便花1850元购买了一辆“盼盼”牌蓝色电动自行车。同年9月9日,老赵上夜班,他将该车停在厂区内的门卫室旁,当时门卫室有两名员工在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