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不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导读:
中标人不签合同的责任是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不签合同的招标人或中标人改正,并且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地域管辖:按照纠纷发生地的行政区划来确定管辖法院。具体来说,如果纠纷发生在某个县内,则该县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发生在某个市辖区内,则该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发生在某个省或直辖市,则该省或直辖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级别管辖:按照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来确定管辖法院。具体来说,不同级别的法院有不同的标的额限制。例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案件。
不可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效力,对当事双方共同产生约束力,因此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构成非法转包,将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招标人非法该变中标结果,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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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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