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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1 11:51:32 人浏览

导读:

承担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以及恢复原状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人身权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一、承担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二、侵害人身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人身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民法典人身损害侵权行为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法律快车提醒您,身损害侵权行为诉讼时效是三年,经法院同意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权利人须三年内行使权利,否则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因为权利消失得不到保护。

  人身伤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的伤害。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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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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