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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下遗嘱会失去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8 02:40:13 人浏览

导读:

遗嘱会失去效力的情况是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不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等等。如果遗嘱无效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

  一、有哪些情况下遗嘱会失去效力

  如下情况遗嘱会无效:

  1.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

  3.口头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

  4.遗嘱不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即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如何继承遗产

  遗嘱无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具体继承方式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分。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效力

  三、口头遗嘱可以办理公证吗

  不可以。法律快车提醒您,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也就当事人随时可能死亡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口头订立遗嘱。并且如果脱离危险,当事人需要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口头遗嘱无效。没有脱离危险,也就意味着遗嘱人死了,更没办法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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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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