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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仅需申请破产是否可以不再还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8 08:23:0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申请破产后仍然需要用企业资产来偿还债务,企业破产清算顺序首先偿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的费用,再偿还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清偿破产债权。

  一、公司仅需申请破产是否可以不再还债

  1.公司债务申请破产后,仍然需要用企业资产进行偿还。

  2.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破产的程序是: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三、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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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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