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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独立进行投标活动和签订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10:51:17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能独立进行投标活动和签订合同,但是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在获得总公司的授权后才能签订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相应民事责任其总公司承担的。

  一、分公司能否独立进行投标活动和签订合同

  分公司一般是可以单独投标还有签订相关的合同,但是必须要以总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投标,而且还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才能签订合同,在确认之后还需要总公司进行盖章。

  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注销了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分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三、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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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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