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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03:08:21 人浏览

导读:

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消防违法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于损坏消防设施的处罚为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消防违法行为处罚怎么复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消防违法行为

  三、损坏消防设施的处罚是什么

  损坏消防设施的处罚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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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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