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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对于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5 04:45:07 人浏览

导读:

破产法对于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规定是: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所占债权额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才可以通过决议。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进行主持。

  一、破产法对于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有何规定

  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中的议决事项,是由依法申报债权和参与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表决。只有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占债权额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的,决议才可以通过。

  《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二、债权人会议由什么主持

  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是指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三、债权人会议如何召开

  法律快车提醒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则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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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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