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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5 15:18:31 人浏览

导读:

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有,当事人向公证处递交申请;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撤销的原因真实、明确;当事人没有受到他人的胁迫诱使;撤销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一、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立新的公证遗嘱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除上述方式外,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有: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二、遗嘱公证怎么做有效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4.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哪些情况下无法进行遗嘱公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法进行遗嘱公证的情形: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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