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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解散后财产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0:48:53 人浏览

导读:

股份制公司解散后处置财产的方式是:在支付了清算费、职工工资等费用之后,将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司法实践当中,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股份制公司解散后财产如何处置

  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剩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解散后多长时间内要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不用清算。但是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的公司必须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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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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