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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条件后可以实施债务法定抵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3 04:01:26 人浏览

导读:

实施债务法定抵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品质以及标的物种类都一样;不得附条件或是附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是法律规定可进行抵销的;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一、具备哪些条件后可以实施债务定抵消

  债务法定抵消应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4.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5.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什么是债务法定的抵消

  债务法定抵销,是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符合其要件时,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抵销;具体是指在二人互负债务而其给付种类相同的场合,可以以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债务转让的形式具体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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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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