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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否具备限制股权转让的权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6 17:31:1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章程是具备限制股权转让的权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时,应当从其规定。这是基于公司自治与股东自治的精神。

  一、公司章程是否具备限制股权转让的权力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合理限制股权转让,基于公司自治与股东自治精神,《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维持和强化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合理限制股权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也可以转移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要修改吗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所以相应的,公司章程也需要进行修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转让股权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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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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