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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达成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6 16:02:45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债务混同、债务抵销、债务转移以及债务豁免等。在生活实践中,公司债务重组的要件包括公司经营困难,发生财务困难以及书面协议与法院裁定等。

  一、企业债务重组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达成解决

  解决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同、削债或称债权打折等。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公司债务重组的要件有哪些

  1.财务困难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进行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之一。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就是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债务人的财务困难应当一直持续到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者法院发布裁定书之日,如果在此之前,债务人恢复了偿债能力,则没有必要进行债务重组。

  2.书面协议与法院裁定

  债务重组的依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债务重组的实质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此时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此,必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书面协议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可以自行达成书面协议以后由债权人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之下达成调解协议。

  3.债权人让步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三、债务重组计量属性的变化

  原准则中按账面价值入账,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在原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处理在计量属性上按账面价值入账,主要内容有:“以非现金资产/债务转资本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股权的入账价值”。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具有很多优点,它能合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更能有效反映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实物资本保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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