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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全合同债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09:47:51 人浏览

导读:

保全合同债权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有,行使代位权,或是行使法定的撤销权。法定的代位权就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以其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同相对人的权利。

  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全合同债权

  合同债权的保全措施分别有:

  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撤销权,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合同债权的保全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保全的期限主要分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应当是以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三、什么是合同债权保全

  债权保全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或为其他行为致使其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的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债权的危害,保障债权的实现。作为拯救债权效力之乏力的制度,债权保全是指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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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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