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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是否可申请复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9 09:11:42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但是申请人需要举证证明不服的原因。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单位或是个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除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是否可申请复议

  如果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或者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由申请人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对结果不满意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员工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范畴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工伤包括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只要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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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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