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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05:43:36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期限要看情况,如果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则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属于行政纠纷的,则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一、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

  1.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若采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诉讼时效是三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庭前调解;

  6.开庭。

  三、拆迁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由败诉方支付诉讼费用,因为拆迁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除了可以协商调解处理,还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原告需要先行垫付诉讼费用,然后由法院依法审理,最终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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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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