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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股东是否需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18:43:49 人浏览

导读:

欠债股东通常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股东是以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欠债股东是否需承担公司债务的律责任

  公司欠钱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而言,股东对于公司所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并不需要另外承担其他责任,法律上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可以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本身就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是可以独立进行偿还债务的。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公司债务是股东来承担的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清算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公司在清算的情况下,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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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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