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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公司债务转给个人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17:38:11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给个人承担的,但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公司拖欠债务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一、能否将公司债务转给个人承担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个人承担,但是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务转让的形式具体包含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三、公司债务追偿期限是多久

  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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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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