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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的陈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1 00:30:22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的陈述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明确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仲裁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一、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的陈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争议仲裁书应写明仲裁双方的身份信息;

  2.写明劳动争议的类型;

  3.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

  4.证明事实的证据;

  5.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限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可以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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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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