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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所需要的证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1 01:33:3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所需要的证据有: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仲裁的申请。

  一、劳动仲裁所需要的证据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材料: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谁承担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费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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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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