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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该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3 16:05:52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注销的时候,需要准备好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等材料。

  一、分公司注销后该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分公司注销时,应成立清算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清算时处理。注销后基本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主(上级)公司接手,也就是说,当一家分公司注销后,还存在债务、债权的,可以找主公司进行处理。

  而如果发现找不到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一并注销了的话,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档案中会有一个债权债务承受人,如果不存在债权债务承受人的话;

  工商局是不会通过分公司注销或者上级公司注销的。这时,就可以要求该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相关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自己剩余的债权、债务。

  二、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怎么写

  1.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书面通知和债权债务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只要写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的。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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