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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得利人必须履行什么样的返还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3 16:46:01 人浏览

导读:

恶意得利人必须履行的返还义务是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不当得利的认定条件一般是一方受有损失,另一方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财产,并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恶意得利人必须履行什么样的返还义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当得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法律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1.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遭受损失的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3.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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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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