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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债权保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11:19 人浏览

导读:

申请债权保全的方式是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写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等等内容。

  一、如何申请债权保全

  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提供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到期债权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

  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

  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

  三、合同债权的保全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保全的期限主要分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应当是以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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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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