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 > 清算组 > 清算组成员有什么风险

清算组成员有什么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9 07:46:00 人浏览

导读:

清算组成员的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清理破产企业财产、提交清算报告等。

  一、清算组成员有什么风险

  1.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清算组有哪些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

  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6.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7.提交清算报告

  8.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9.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10.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可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对外代表机关(一般为法定代表人)和内部执行机关(一般为董事会、总经理和各业务科室)依法已不能再继续履行企业正常管理职责,其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的职责由清算组接管后代为履行。

  三、什么是清算

  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中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范围,这里清算组仅指破产清算的情形。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