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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款项应打到谁的账户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6 14:20:22 人浏览

导读:

车祸的赔偿款项一般要打到受害人的账户上。在司法实践当中,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当事人起诉交通事故赔偿应当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等条件。

  一、车祸赔偿款项应打到谁的账户上

  一般需要打到受害人的账户上。

  《民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法院多久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法律快车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交通事故不予理赔的情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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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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