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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0 04:42:41 人浏览

导读: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等。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享有预征的知情权、参与报批权、土地补偿知情权等权利。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2.土地开发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3.支农支出。

  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

  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征用土地是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转变为国家土地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

  1.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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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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