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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5 12:07:45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在司法实践当中,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他人死亡的话,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届时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1.丧葬费;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害费;

  5.其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被刑拘几天

  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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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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