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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清算期间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0 06:19:4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在清算期间的诉讼地位是用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一般是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如果还没有成立清算组的,由公司原本的法人代表以公司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一、公司在清算期间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公司清算组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以公司的名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行为均代表公司。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报告。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二、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能不能起诉追索欠款

  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能起诉追索欠款。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债权人可以起诉追索欠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被吊销的公司何时需要成立清算小组

  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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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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