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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编写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9 01:37:22 人浏览

导读:

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编写一般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两部分构成,前序部分需要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或者其他区别,然后特征部分是需要写明该发明的技术特征。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编写指南

  单独权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构成。前序部分应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部分,用“其特征是……”或类似语句与前序部分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用以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二、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有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具体情形有: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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