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进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导读:
进出口货物时,缴税义务人要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的,海关可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目前,我国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我国出口关税有从价和从量征收两种计征标准,具体如下:
1.从价计征标准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③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和税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④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
2.从量计征标准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货品数量×单位税额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出口量;
④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
1.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进口委托国内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进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提货单
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
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如果进口商委托报关而非亲自报关
须附有报关委托书、报检验委托书。
6.必要证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濒危物种证明、非疫情产地证明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哪些货物可以免征进出口关税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讹,可以免征进出口关税:(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三)外国政府
当今经济生活日益国际化,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在商品交易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税收问题。从税收角度而言,国际贸易涉及的主要是商品课税制度,尤其是进出口的关税及消费税。从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关税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
进出口每种货物的关税是不同的,请查看海关网站上的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