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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7 00:02:0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等。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的计算: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除外。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

  1.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

  2.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

  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

  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三、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何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检验、鉴定结论交予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鉴定结论选取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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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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