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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52:24 人浏览

导读:

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是股东之间自行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做限制性规定,但是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公司登记设立时股东出资一般不需要验资报告,实际缴纳出资时费非货币出资需要进行评估。

  一、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应当由股东协商决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出资需要验资报告

  股东出资,在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时,不需要验资。在公司成立后,如果是货币资金的,需核对股东是否足额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是非货币资金的,则可以由评估机构等机构进行审计、评估。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追究责任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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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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