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处理赔偿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
1.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
2.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
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
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法律快车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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