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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资料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5 02:17:08 人浏览

导读:

工程索赔的资料内容包括了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结算凭证等。工程索赔的分类包括了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等。

  一、工程索赔的资料有哪些内容

  工程索赔的资料有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有哪些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工程索赔程序五步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工程师;

  2.跟踪和调查发生的事件,掌握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期限内向对方提交索赔文件;

  3.文件首先应该提交工程师审核判断;

  4.发包人进行审查和批准后,工程师签发有关证书;

  5.发包人或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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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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