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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满意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2 07:08:3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拆迁不满意的,一般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投诉。拆迁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确认案件的被告者、向人民法院递交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最后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一、拆迁不满意找哪个部门投诉

  拆迁投诉找部门如下: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6.庭前调解;

  7.开庭。

  三、拆迁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纠纷有诉讼时效。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拆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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