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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2 06:39:43 人浏览

导读:

拆迁安置费一般是自征地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拆迁安置房的,房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并且当事人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发

  拆迁安置费一般是三个月内发放。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政府拆迁安置费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有拆迁安置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有拆迁安置房的,如果房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并且当事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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