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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1 13:15:59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复发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是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在进行了工伤复发的工伤伤残鉴定之后,如果是确认需要进行治疗的,那么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一、工伤复发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工伤复发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复发证明需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复发证明需提交的材料是: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工伤复发工伤伤残鉴定

  三、工伤复发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工伤待遇保险

  1.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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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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