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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1 06:10:12 人浏览

导读:

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是指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企业达到破产要求的,由企业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阻止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后,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裁定送达破产企业。破产企业如果要阻止破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证明企业没有出现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哪些人可以获得企业破产申请资格

  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员工的工资是不需要申报债权的。公司破产后,原则上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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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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