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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02:23:1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财产线索等。财产保全起诉状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保全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保全数额、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等。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1.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院提出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二、财产保全起诉状怎么写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快车提示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申请没有次数限制。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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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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