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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多久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7 08:44:34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会接受申请,在接受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应该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一旦裁定保全的,则应该立即开始执行。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多久时间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间为48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如何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部门提交诉前保全申请书及立案所需全部材料。

  2.立案部门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及诉前保全条件的,即接收材料。

  3.立案部门组成审判合议庭对立案及诉前保全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预交保全费。

  4.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于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格式内容有特定的要求,故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时,需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法院的保函样式出具保函。

  5.立案部门审判合议庭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具体由立案部门审判合议庭主审法官出具。

  6.立案部门应当及时送交立案部门编立“执保”字案号的执行案件至执行局,执行局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扣押)。

  7.申请人自诉前保全执行终结之日起 30 日内向立案部门重新递交立案材料进行立案,预交案件受理费,并将受理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交至作出保全裁定立案部门主审法官处。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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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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