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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1 17:22:13 人浏览

导读:

遗嘱继承公证的手续,有填写规定的公证申请表、向公证处递交规定的材料、公证员审核、发放证书。办理遗嘱公证手续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立遗嘱人本人。

  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手续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1)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所有申请公证材料提交齐全的出具公证书。

  二、对于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公证遗嘱还需要了解以下特别说明: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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