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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11:29:14 人浏览

导读:

继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有: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要求分割遗产的权利、执行遗嘱的权利等。在司法实践当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一、民典规定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

  继承人有下列权利:

  1.有权接受和放弃继承,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权取得遗产,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从继承开始就获得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遗产由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果一个继承人要求,遗产可以分割,分割遗产当然不能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之前应该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人死亡后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人死亡后子女享有继承权,可以依法进行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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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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