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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有何法律权利能否不赡养父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5 15:46:57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的子女没有法律权利能不赡养父母的,赡养父母是法律义务。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况是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等。

  一、离婚后的子女有何律权利能否不赡养父母

  离婚后的子女没有法律权利能不赡养父母的。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哪些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4.成年子女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

  三、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未尽赡养义务同样拥有继承权,但是要注意的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除外,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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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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