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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可以保留留置权力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2 11:51:17 人浏览

导读:

纪检委并无留置权利,只有监察委具有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的权利,一般留置时间为三个月,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需要由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员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一、纪检委可以保留留置权力多长时间

  纪检委无权留置,监察委留置三个月或六个月。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的,一般是需要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所以是比较严重的。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采取留置的具体条件如下: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被调查人可能逃跑、自杀的;

  3.被调查人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被调查人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察委留置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留置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被留置人员因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后,如果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则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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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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