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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纠纷中哪个部门应该发挥作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6 00:20:36 人浏览

导读:

在拆迁纠纷中当地的人民政府应当要进行裁决,如果是当事人对于裁决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是可以将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同时列为被告。

  一、在拆迁纠纷中哪个部门应该发挥作用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

  1.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若采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诉讼时效是三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庭前调解;

  6.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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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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