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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5 12:39:03 人浏览

导读:

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可以继续任职,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旧有效,会连续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社保福利;员工也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

  一、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如何处理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的处理如下:

  1.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员工可继续任职,工作年限和社保福利等连续计算,对员工无影响;

  2.新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二、公司被收购后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被收购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是什么

  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1)全体持有人规则。在公开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者必须向所有持有其要约所欲购买股份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按比例接纳规则。进行部分收购时,当目标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者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同意出卖股份的股东那里购买,而不论股东作出同意出卖其股份的意思表示的先后。

  (3)价格平等规则。目标公司股东在收购中平等地享有收购者向任何股东提出的最高价要约。

  2.信息披露原则。

  (1)大额持股披露。大额持股披露是指股东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有报告并披露其股份增减状况和持股意图的义务,并且在持股达法定比例时,有强制收购的义务。

  (2)收购要约的披露。收购者收购要约的具体内容是目标公司股东作出投资判断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关人士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权交易。

  3.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主要体现在强制收购要约或称强制购买剩余股票。强制收购要约是指当收购者收购股份达法定比例(90%)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的剩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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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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